
专业委员会
4月10日,银行业金融机构法治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杨江英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李晓云二级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李楠叁级高级检察官,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消保中心有关同志,北京仲裁委姜丽丽秘书长,北京金融法院向绪武法官、赵佳法官、郝笛法官,交易商协会有关同志出席会议。银行业机构代表约8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廷军主持。
杨江英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银行业法治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围绕防风险、促发展,协同发力,维护金融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难点,积极构建银行机构与金融监管、金融司法、金融研究的沟通交流机制;要坚持目标导向,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共治新格局,推动金融领域纠纷源头化解。她要求,银行业机构要胸怀“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以高质量金融法治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与会专家结合金融审判、金融监管和自律管理工作实务,分别从民事、刑事、行政和行业自律等层面对发言单位提出的债券虚假陈述、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涉外独立保函纠纷、银行机构审慎注意义务等方面典型法律问题给予了专业细致的指导和反馈,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赵廷军主任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座谈很有成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纠纷化解中汲取经验,提高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决策的水平;针对案例反映出的普法治理和依法经营短板,加强精准普法,提升诉讼应对能力;加大对涉外法治领域的研究,运用法律规则坚决维护国家和银行业的合法权益。
此次会议为司法机关了解银行业务发挥了“窗口”作用,为监管部门政策落地拓展了“最后一公里”渠道,为银行业机构提升法律专业性给予了精准支持,实现了凝聚多方合作共识的良好效果。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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